發佈日期:2009-03-23 09:19:55
崑山科技大學95至97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
政府為因應全球經濟危機所導致的就業市場不振現象,特鼓勵全國企業提供大專畢業生就業實習機會,積極接納大專畢業生,使其於專長領域取得職場經驗。教育部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規劃「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預計提供大專畢業生約35,000名至職場實習,以發揮個人專長及取得業界經驗,俾利後續就業。本方案係由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媒介各該校95至97學年度大專畢業非在學學生至企業實習。
方案說明如下:
一、依 據-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
「為提升學術研究水準、培育及延攬優異人才、累積文化知識資本,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得依本條例擬訂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之專案計畫」辦理。
二、實習期程- 98年4月1日至99年9月30日止,每名實習員實習期程為期一年。
三、適用對象- 95至97學年度(於96年至98年畢業生 )大專畢業(不含研究所)非在學之待(失)業人員。
四、實習薪資- 月薪以約2萬6,190元計,含本薪22,000元,勞、健保及勞 退金約4,190元 ( 由教育部撥付經費給學校,再由學校按月撥付實習企業 )。
為了解校友至企業實習之意願,特發此信函調查,如您為本方案適用對象且有意願至企業職場實習,請於3月15日前上網填寫意願調查表(請點選相關連結網站),俾利進行後續作業,我們將於近期與您聯繫,說明本方案詳細執行方法,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您來電洽詢06-2727175 分機256 實習就業組。
如有意願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可先填妥調查表至本會秘書室,秘書會代為轉交至研究發展處。
●○相關聯結○●
http://www.ams.ksu.edu.tw/T-first.aspx